驻党史〔2018〕35号
关于印发《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资料管理办法》《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发放管理办法》的通知
本室各科:
《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资料管理办法》《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发放管理办法》已经室务会讨论通过,现予印发,请认真遵照执行。
中共驻马店市委党史研究室
2018年7月17日
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资料管理办法
为科学管理、有效利用党史图书资料,结合本室实际,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党史图书资料设专人管理,负责图书资料的整理、保管、借阅、发放。
二、凡我室编撰出版和购买的各种党史图书,上级党史研究部门发放、外地党史研究部门赠阅交流的党史图书,以及订阅的驻马店日报等报刊杂志,反映本市重大活动的重要照片、录音录像等各种载体的资料均属于管理范围。
三、图书资料按类别整理立档,排放有序。
四、建立图书资料统计台帐和借阅登记簿,严格登记制度。
五、借阅图书资料必须办理借阅手续,并及时归还。
六、借阅过程中对资料不得撕页、圈点、注字、剪裁等。
七、外单位借阅资料必须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履行借阅手续。
八、图书的发放严格按照《党史图书发放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九、资料室保持干净整洁,并做好防火、防霉、防虫、防鼠、防盗工作。
十、定期对资料室进行检查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做好相关记录,确保资料的完整与安全。
十一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市委党史研究室党史图书发放管理办法
为加强党史图书的发放管理,规范发放程序,特制订本办法。
一、由本室编撰出版的各种党史图书按本办法执行。
二、图书发放由专人负责管理。
三、图书发放需拟定发放方案,确定发放范围、方式和数量,报室领导研究批准,并严格执行。
四、建立图书发放登记台帐,对图书的出入情况严格登记,做到发放数量、流向清楚。
五、本室人员如因其他用途领用图书需由室领导批准后发放。
六、积极配合本室党史图书进乡村、进学校活动的开展,并对活动所需用书进行登记,切实发挥党史图书的育人功能。
七、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中共驻马店市委党史研究室秘书科 2018年7月17日印制
(共印20份)